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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18706-2002 液體食品保鮮包裝用紙基復合材料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液體食品保鮮包裝用紙基復合材料的產品分類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
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。
本標準適用于以原紙為基體與塑料經復合而成,供液體食品保鮮包裝用的復合材料(簡稱屋頂包)。
本標準也適用于以原紙為基體與塑料、鋁箔或其他阻透材料等經復合而成,供液體食品熱灌裝用的
復合材料(簡稱熱灌裝屋頂包)。
2 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
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版本的可能性。
GB 191-2000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
GB/T 1038-2000 塑料薄膜透氣性試驗方法
GB/T 2679.3-1996 紙和紙板挺度的測定
GB/T 2828-1987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(適用于連續批的檢查)
GB/T 3561-1989 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
GB 4789. 2-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菌落總數測定
GB 4789. 3-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大腸菌群測定
GB 4789.15-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霉菌和酵母計數
GB/T 5009. 60-1996 食品包裝用聚乙烯、聚苯乙烯、聚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
GB/T 8808 1988 軟質復合塑料材料剝離試驗方法
GB 9683-1988 復合食品包裝袋衛生標準
GB 11680-1989 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
GB/T 13022-1991 塑料薄膜拉伸性能試驗方法
3 定義
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。
3.1 液體食品
包括液體、帶顆粒液體、漿體等可以在管道中流動的食品。
3.2 保鮮包裝
將經過殺菌的液體食品包裝、封閉在經過或未經過殺菌的容器中,用低溫冷藏方法保持液體食品的
新鮮和衛生。
3.3 搭接
材料外表面與材料和食品接觸的內表面相接觸的封合方式。
3.4 對接
材料與食品接觸的內表面互相接觸的封合方式。
3.5 反折邊
材料自與食品接觸表面向外翻折,避免材料的縱縫及底部封合時斷面直接接觸食品。
4 產品分類
按食品特性要求可以分成具有阻透層和不具有阻透層兩類;
按封合方式可以分成普通封合和反折邊封合兩類;
按開啟飲用方式可以分成撕開型、旋蓋型及其他類型。
5 技術要求
5.1 外觀質量
5.1., 無污染、無塵埃、無毛邊。
5.2 尺寸和質量偏差
5.3 對紙基復合材料斷面的要求
允許復合材料斷面(紙板斷面)與被包裝物直接接觸;
對斷面必須加以保護(反折邊方法)。
5.4 物理性能和機械性能
標準。
6 檢驗方法
6.1 外觀質量在自然光下用目測方法進行檢驗。
6.2 尺寸偏差及印刷圖案的尺寸偏差(不含套印精度)用刻度值不大于0. 1 mm的游標卡尺進行檢驗。
6.3 內外層塑料膜定量檢驗。
精度0. 001 g的天平,1,1甲苯與乙醇的混合液,恒溫水浴槽。
6.3-3.2 將試樣放人甲苯和乙醇的混合液中浸泡 10 min,輕輕將塑料膜分離掉,然后放置 120 min;
6.3-3.3 一次浸泡后如不能*除掉粘結在膜上的紙毛,允許用軟質橡皮輕輕擦拭,然后重復浸泡。
3個試樣的平均值表示結果,到小數點后1位。
6.4 印刷圖案的尺寸偏差中套印精度用10倍刻度放大鏡進行檢驗。
6.5 拉伸強度按GB/T 13022中規定進行檢驗。In型試樣,試驗速度100 mm/min士10 mm/mina
6.6 封合強度檢驗。
取樣方法:縱向已經封合的半成品沿與縱縫平行方向取樣進行封合,作對接封口強度檢查,沿與縱
縫垂直方向,以縱縫為中心點取樣,以現有縱縫作為搭接封口進行檢查。封口方法可由各生產廠家自行
決定。
試樣成長方形:長 100 mm士1 mm,寬 15 mm土0. 1 mm。當不能取到展開長度為 100 mm士1 mm
的試樣時,允許用粘接帶從兩端粘接同樣材料,達到試樣規定尺寸。
每次取樣不少于10個,試驗結果以10個試樣的平均值作為結果,以N/15 mm表示,取3位有效數
字。
試樣應在溫度 23℃士2C條件下作 4h的狀態調節。
將經過狀態調節的試樣,以封合部位為中心線,展開呈 1800,把試樣的兩端分別夾在試驗機的夾具
上,應使試驗機縱軸與試樣上下中心線相重合,并要松緊適宜,以防試樣滑脫或斷裂在夾具內。夾具間距
離為 50 mm,試驗速度為 100 mm/min士10 mm/min,讀取試樣斷裂時zui大載荷。
若試樣斷裂在夾具內或在粘結帶處斷裂,則此試樣作廢,另取試樣補作。
6.7 內層塑料膜的剝離強度按GB/T 8808-1988中A法規定進行檢驗。
6.8 復合層塑料膜與紙粘結度檢驗。
材料首先沿縱縫剪開,去掉縱縫搭接部分,將試樣裁成zui大的長方形。從試樣的一角開始,用力在紙
與復合PE層之間剝離開,慢慢將復合層撕下,視覺檢驗暴露的復合塑料表面上粘有紙纖維的面積百分
率。重復進行 3次,以較差的結果為準。
6.9 透氧率按 GB/T 1038中規定進行檢驗。
6.10 挺度按GB/T 2679. 3中規定進行檢驗。
6.11 材料的衛生指標按GB/T 5009.60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。
6.12 原紙的微生物指標按 GB 3561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,細菌總數的檢查按 GB 4789. 2中規定進
行。
6.13 材料與食品接觸表面的微生物檢查。
在無菌室中將試樣沿縱縫剪開,裁成zui大的長方型,量出面積,準確到。. 1 cm 2。取100 mL無菌水,
用無菌水浸濕的無菌棉反復擦拭待檢表面,將此棉球放回無菌水中,搖勻。
查 。
了 檢驗規則
7.1 產品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。
7.2 每批材料出廠時都要進行出廠檢驗,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進行型式
a)原材料品種或來源、產品結構、生產工藝改變時;
b)停產6個月以上,重新恢復生產時;
。)連續生產滿一年時;
d)新產品投產時。
7.3 出廠檢驗或型式檢驗項 目按表 6中規定進行。
了.4 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的組批
同一品種、同一規格、同一次交貨為一批。每批不超過1 000 000個。
7.5 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的質量判定
IL= ll二次抽樣法規定。
合技術要求時,該批產品即為不合格品。
8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
8.1 材料用清潔衛生的瓦楞紙箱進行嚴密包裝。
8.2 包裝上須標明材料的名稱、數量、規格、生產廠名、批號、生產日期、生產廠地址。
8.3 每批材料必須帶有證明其質量合格的文件、標簽或其他標記。
8.4 材料運輸時應避免日曬、雨淋、機械碰撞和接觸尖銳物件,其標志方法按 GB 191中規定進行。
8.5 材料應貯存于清潔、衛生、空氣流通的庫房內,避免陽光直曬,遠離熱源和污染源。嚴禁與有害、有
毒物品同倉混放。堆放高度以包裝箱不變形為限。
8.6 材料貯存期限自生產 日期起不超過一年。